宝馨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2-08-20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拟审议事项的有关文件,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认为本次
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拟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
项是基于公司战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为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对控股股东拟
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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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凌云志 ________________
姚立杰 ________________
高鹏程 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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