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宝馨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2022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30日在
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
数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生敏先生、张素贞女士,独立董事凌云志
先生、姚立杰女士、高鹏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王思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
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
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
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宝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左越先生、罗旭先生拟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已回避表

                                    1
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左越先生、罗旭先生拟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已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



                                      2
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
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权益
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
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
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
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
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3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左越先生、罗旭先生拟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已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为进一步提升异质结电池产品的效率、降低
电池度电成本,提升产品的综合竞争力,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
拟与苏州大学特聘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彭军先生、杨新波先生签订《项目合作框架
协议》,合作开发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钙钛矿-硅叠层太阳能电池以及生产设备,
促进钙钛矿光伏技术的产业化,实现双方互惠共赢。
    《关于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