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2-12-1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拟审议事项的有关文件,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
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所有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公司
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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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凌云志 ________________
姚立杰 ________________
高鹏程 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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