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15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
的相关规定和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文”),规定了“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
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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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 16 号文的相关
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6 号文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2 月
13 日起执行解释 16 号文中“关于发行方(指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
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执行解释 16 号文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
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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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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