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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字火腿: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8-142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2018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11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 元/股。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 6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33,333,333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3.4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
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主张相关法定权利。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
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1、申报时间:
    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 月 13 日,每个工作日 9:00—11:30,13:30
—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 1000 号金
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张利丹
    邮政编码:321016
    联系电话:0579-82262717
    传真号码:0579-82262717
    电子邮箱:jinziham@jinzichina.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 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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