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10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我们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
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公司关联人转让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
余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聘请了专业评估机构对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进行评估,以公开
拍卖方式转让上述债权,交易方式、价格参照标准、交易定价原则等符合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要求。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傅坚政、刘伟、卢颐丰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