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关于实施“年产 5万吨肉 制品数字智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实施“年产 5 万吨肉制品数字智能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符合公司专注肉类产业的发展战略,有助于扩大产能规模,提高数字化、智能 化水平,丰富产品品类,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和更好发展,并可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进步,同时也是城市更新发展的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傅坚政 刘伟 卢颐丰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