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 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管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 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 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 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独立董事:马思甜 马伯钱 刘伟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