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关于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8-115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仲裁事项处于审理过程中,仲裁结果尚待韩国商事仲
裁院的最终裁决。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九翎网络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浙 江 九 翎 ” ) 于 近 日 收 到 Korea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Board(即韩国商事仲裁院)送达的《Request for Arbitration》
(KCAB/IA No. 181113-0023)(即《仲裁申请》,以下简称“《仲裁申请》”),
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
1、申请人
名称:ChuanQi IP Co., Ltd.
地址:5F, Wemade Tower 49, Daewangpangyo-ro 644beon-gil, Bundang-gu,
Seongnam-si, Gyeonggi-do, Korea
法定代表人:张贤国
股东:Wemade Entertainment Co., Ltd.(即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
2、答辩人
名称: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 55 号一号楼 519
法定代表人:李思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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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背景情况
1、2017 年 11 月 22 日,ChuanQi IP Co., Ltd.(即传奇 IP 株式会社,以
下简称“传奇 IP”)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九翎签署《MIR 2 HTML5 Game
License Agreement》(即《热血传奇 HTML5 游戏许可协议》,以下简称“《许可协
议》”)。根据《许可协议》,传奇 IP 授权浙江九翎于中国大陆和香港、台湾及澳
门地区使用其与第三方共同拥有的“Legend of MIR 2”PC 端在线游戏的相关知
识产权(以下简称“热血传奇知识产权”)于 HTML5 游戏中的开发和应用等,浙
江九翎应支付传奇 IP(i)授权费,(ii)最低保证金,(iii)根据浙江九翎开
发游戏的收入情况,按约定比例提取月度分成款,及(iv)一次性奖励金(视浙
江九翎开发游戏的收入达成情况而定)。
2、2018 年 4 月 10 日,传奇 IP 签署《授权证明书》,授权浙江九翎基于传
奇 IP 与第三方共同拥有的“热血传奇”游戏开发的 HTML5 移动游戏“龙城战歌”
发行和运营的权利。
三、仲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1、传奇 IP 认为:浙江九翎未根据《许可协议》的约定,支付最低保证金(部
分)、月度分成款和一次性奖励金等。
2、传奇 IP 主张:浙江九翎向其支付约人民币 17,100 万元,主要包括:
(1)剩余最低保证金人民币 500 万元及其逾期罚款、惩罚金人民币 1,500
万元;
(2)月度分成款约人民币 13,300 万元;
(3)一次性奖励金合计人民币 600 万元。
三、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予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九翎与传奇 IP 就热血传奇知识产权签署《许可协议》,传奇 IP 许可浙
江九翎开发并运营两款 HTML5 游戏,后双方确认其中一款游戏名称为“龙城战歌”。
《许可协议》签署后,浙江九翎根据双方达成的约定支付了相关款项,后将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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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投入试运营。
另据本公司所知,热血传奇知识产权系仲裁申请人与 Actoz Soft Co., Ltd.
(即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共同拥有,双方就该等知识产权存在争议和纠纷,尚
未有最终结果。
基于以上,浙江九翎已适格履行其根据《合作协议》而应承担的义务,不存
在应支付而未支付的月度分成款或一次性奖励金。该仲裁申请预计不会对浙江九
翎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积极落实本次仲裁事项的应诉工作,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仲裁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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