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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恺英网络:独立董事意见2019-03-27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恺英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董事候选人与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相关人员的推荐、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一致同意董事会本次聘任骞军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聘
任陈永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提名沈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黄法、朱亚元、傅蔚冈

                                                  2019 年 3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黄   法)            (朱亚元)              (傅蔚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