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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恺英网络:独立董事意见2019-04-11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恺英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黄法、朱亚元、傅蔚冈

                                                  2019 年 4 月 1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黄   法)            (朱亚元)              (傅蔚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