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8-11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阅了公司
提供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以下
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聘任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
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于本次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法、朱亚元、傅蔚冈
2020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