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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恺英网络: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9-24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55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
二审判决株式会社传奇IP(以下简称“传奇IP”)诉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
及全资二级子公司浙江欢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欢游”)损害公
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本案上诉人(原审原告):传奇IP
        本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恺英
        本案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浙江欢游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高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2)沪民终 170 号],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与本案相关的案件背景情况
    传奇 IP 就其与浙江欢游之间的商事纠纷仲裁案,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北京四中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 2019 年 5
月 22 日作出的第 22593/PTA 号仲裁裁决,浙江欢游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收到北
京四中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19)京 04 协外认 38 号],裁定予以承认和
执行第 22593/PTA 号仲裁裁决,并根据《执行裁定书》[案号:(2019)京 04 执 172
号]执行冻结浙江欢游及其分公司银行账号。此后,传奇 IP 向北京四中院提出追
加上海恺英为(2019)京 04 执 172 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北京四中院驳回后
又向北京四中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申请追加上海恺英为(2019)京 04 执 172 号


                                    1
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目前,该案已被传奇 IP 申请撤回起诉,并经北京四中院
裁定准许撤回(详见公告:2019-075、2019-101、2019-121、2019-143、2020-
021、2020-027、2020-036、2020-137)。
    2020 年 6 月 24 日,上海恺英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
海一中院”)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20)沪 01 民初 149 号],传奇 IP 向
上海一中院提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之诉,请求判决上海恺英对浙
江欢游(2019)京 04 执 172 号执行裁定书项下未能清偿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暂计人民币 50,000,000 元),最终裁定冻结上海恺英持有的浙江九翎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九翎”)出资额为人民币 736.85 万元的股权;该
股权已经上海恺英申请,变更为人民币 5,000 万元;2021 年 1 月 25 日,上海恺
英收到《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案号:(2020)沪 01 民初 149 号],传奇 IP 变
更诉讼请求,并在 2021 年 3 月 11 日收到上海一中院《民事裁定书》[案号:
( 2020 ) 沪 01 民 初 149 号 之 四 ] , 裁 定 冻 结 上 海 恺 英 银 行 存 款 人 民 币
431,127,363.73 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详见公告:2020-079、2020-
085、2020-122、2021-016、2021-019、2021-021)。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1-085),上海恺英收到上海一中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沪
01 民初 149 号],判决驳回原告株式会社传奇 IP 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447,436.82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传奇 IP 负担。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公司收到上海高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22)沪民终 170 号],
上海高院已经正式受理传奇 IP 诉上海恺英、浙江欢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
纠纷一案。
    二、本案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高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2)沪民终 170 号],
判决如下:
    一、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 01 民初 149
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浙江欢游网络科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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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4 执 172 号执行裁
定书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上诉人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上
诉人株式会社传奇 IP(ChuanQiIPCo.,Ltd.)律师费人民币 40 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2,449,442.79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二审案
件受理费人民币 2,449,442.79 元,均由被上诉人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
担。
       三、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予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详见 2022 年 8 月 19 日
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八、诉讼事项与第十节财务报告第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上海高院二审判决已生效,公司及上海恺英尊重上海高院就本案作出的
二审判决,但并不认同本案结论。公司主张浙江欢游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浙
江欢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上海恺英以出资额为限为其承担有限责
任,上海恺英出资已经实缴到位。
    本案上诉人传奇 IP 近年以来通过恶意举报、恶意诉讼、恶意保全等方式,
试图向公司施压以达到其商业目的,公司一直未屈服。上海恺英将采取包括但不
限于申请再审、抗诉、终止合作等合法合规方式切实维护自身及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与恶意诉讼坚决抗争到底,尽最大努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预计本次判决金额相应减少公司 2022 年归母净利润。公司目前资金充裕,
该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
司损益的影响以公司后续公布的定期报告为准。
    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3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沪民终 170 号]。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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