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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恺英网络: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3-007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宇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
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执行股东
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披 露 于巨 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披 露 于巨 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

                                      1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7.2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5 亿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 0.49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57.7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4.72 亿
元,每股净资产 2.14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
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公司内部审计人员
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2022 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部控
制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披 露 于巨 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众 环 审 字[2023]1700035 号 , 2022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上 市 公 司股 东 的净利润
1,025,171,420.91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1,154,493,222.52 元,2022 年累计可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2,069,796,974.00 元 。 母 公 司 2022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098,676,694.27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1,979,622,397.70 元,2022 年母公司累
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968,431,422.5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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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
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
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 例计
算。”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
为 19,996.8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该笔回购资金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
比例计算,回购金额占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 19.51%。公司 2022 年度视同现金分红 19,996.81 万元。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已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公司
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与短期经营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
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
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
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每笔理财产品的种类、金
额、收益率、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同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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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诚信记录,同意续
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聘期一
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
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调整有助于推进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实施,以促进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共同努力,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发
展。调整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持股计划仍遵循“依法合规”、“自
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以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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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内容的公告》。
    监事会主席黄宇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调整有助于推进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实施,以促进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共同努力,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发
展。调整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持股计划仍遵循“依法合规”、“自
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以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
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内容的公告》。
    监事会主席黄宇先生、监事郑兴焱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陈晶晶女士参与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三名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
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半数,有关议案内容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
事会决定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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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调整有助于推进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促进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共同努力,推动公
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调整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
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内容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一季
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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