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19-02-02
证券代码:002530 独立董事意见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及审慎讨论,我们就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开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5 亿元人
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陈丽花、季小琴、夏维剑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