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9-016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及相关补偿义务人拟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 重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标的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具体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正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34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方欣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即“标的公司”)股东徐正军发行 80,126,857 股、 向股东王金根发行 34,069,687 股、向股东北京众诚方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0,331,948 股、向股东深圳市金蝶软件配套用品有限公司发行 6,309,201 股、向股东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5,938,220 股、向股东广州西域洪 昌互联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5,938,220 股、向股东曹锋发行 3,785,520 股、向股东邓国庭发行 1,892,760 股,购买其所持有的方欣科技 100%的股权。 截至 2016 年 10 月 20 日止,方欣科技原股东所持有的方欣科技 100%的股权已 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方欣科技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2016 年 11 月, 本次重组涉及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审 验,并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 6131 号《验资报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更名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简称由“丰东股份”变更为“金财互联”。 1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9-016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业绩补偿约定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补偿义务人(徐正军、王金根、曹锋、邓国庭)承诺方欣科技于 2016 年度、2017 年 度、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 12,000 万元、16,800 万元、23,500 万元。经各 方共同协商,确认上述承诺净利润应为扣除上市公司配套募集资金所带来的效益对 标的公司每年净利润的影响数额后的净利润。 (二)低于承诺净利润的补偿安排 如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 人应向上市公司足额补偿,具体为首先补偿义务人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进行补偿,若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上市 公司的,则该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1、补偿义务人的股份补偿 补偿义务人当年度需补偿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 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徐正军需补偿的金额=按上述计算的每年需补偿的总金额×徐正军、深圳金蝶、 北京众诚、苏州松禾及广州西域合计在本次交易交割日前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王金根、曹锋、邓国庭各自需补偿的金额=按上述计算的每年需补偿的总金额× 各自在本次交易交割日前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补偿义务人当年度需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度需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1)任何一年计算的补偿数额小于0时,按0取值,补偿义务人已经补偿的股份 不冲回; (2)如丰东股份在利润补偿期间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应 补偿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确定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 2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9-016 比例); (3)补偿义务人所需补偿的股份于交割日至补偿股份时期间内已获得的对应现 金股利部分一并补偿给丰东股份; (4)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 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对价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支付; (5)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各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其届时持有的 股份数量时,即当年股份不足补偿的,则差额部分由相关股份不足补偿的补偿义务 人以现金形式补偿。 2、补偿义务人的现金补偿 业绩承诺期间的各年度,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任一补偿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份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的,则相关补偿义务人应就其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对上 市公司进行补偿,相关补偿义务人现金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相关股份不足补偿的补偿义务人当年度需以现金补偿的金额=相关补偿义务人 当年度需补偿金额-相关补偿义务人当年度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三)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对标的公司做减值测试,并由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减值测试结果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业绩承诺 期届满时标的资产的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数额×本次发行价格+已补 偿现金数额),则补偿义务人还需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标的资产的减值额为 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 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对标的资产的影响。 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 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额)/本次发行价格。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则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进行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将于业绩承诺期期限届满年年度报告(指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30 个工作日内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如触发减值补偿条件,补偿义务人应于减值 3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9-016 测试报告正式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为首先补偿义务人以 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若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的,则该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 补偿。补偿义务人各自需补偿股份数量、现金金额的计算方式与业绩承诺中计算方 式相同。 补偿义务人承诺并同意,补偿义务人承担的《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 不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交易对价为限。 (四)补偿的实施 若补偿义务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须向 上市公司补偿股份的,在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董 事会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计算确定补偿义务 人应补偿股份数量,并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应协助上市公司通知登记 结算公司,将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继续锁定,锁定期间,补偿义务人对该 部分被锁定的股份放弃表决权及股利分配的权利。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公告后两个 月内就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进行审议,并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并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在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通过该等回购事项的决议后30日内,上市公司将以总价1元的价格定向回 购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期内应补偿的全部股份数量并一并予以注销。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方欣科技 2018 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 25,673.32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 24,559.16 万元,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为 592.83 万 元,2018 年度募集资金占用利息及存放利息为 2,027.4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 资金占用利息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938.85 万元,完成 2018 年度 业绩承诺的 93.36%。上述业绩承诺实现结果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出具众会字(2019)377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以前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方欣科技 2016 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 12,252.79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271.45 万元,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为 143.95 4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9-01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127.50 万元,完成 2016 年度业绩承诺的 101.06%。上述业绩承诺实现结果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出具众会字(2017)0868 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方欣科技 2017 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 18,084.98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004.17 万元,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为 440.40 万元,2017 年度募集资金占用利息及存放利息为 649.3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 资金占用利息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914.47 万元,完成 2017 年度 业绩承诺的 100.68%。上述业绩承诺实现结果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出具众会字(2018)25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3、实际完成业绩与承诺业绩的差异情况 年度 实现业绩(万元) 承诺业绩(万元) 完成率 2016 12,127.50 12,000.00 101.06% 2017 16,914.47 16,800.00 100.68% 2018 21,938.85 23,500.00 93.36% 合计 50,980.82 52,300.00 97.48% 四、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具体安排 方欣科技 2016~2018 年度实际完成业绩 50,980.82 万元,较承诺业绩 52,300 万元 差额为-1,319.18 万元,完成率为 97.48%。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 之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人合计需补偿金额为 4,540.2517 万元,补偿义务人各自需 补偿的股份数量如下: 需补偿现金(元) 补偿 需补偿股份数量 序号 不足 1 股的 应补偿股份对应 义务人 (股) 现金补偿小计 剩余对价 的现金股利 1 徐正军 4,384,393 3.38 137,012.28 137,015.66 2 王金根 1,375,026 2.08 42,969.56 42,971.64 3 曹 锋 152,714 1.18 4,772.31 4,773.49 4 邓国庭 76,656 3.92 2,395.50 2,399.42 合计 5,988,789 10.56 187,149.65 187,160.21 注:上表中“需补偿股份数量”按照精确至“分”的“需补偿金额”计算。 5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9-016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补偿期届满标 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众会字(2019)第 3728 号),本次交易未触发减 值补偿条件,补偿义务人无需另行进行补偿。 五、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拟定向购回徐正军、王金根、曹锋、邓国庭 2018 年度合计应补偿股份 5,988,789 股,同时上述补偿义务人应向公司补偿现金合计 187,160.21 元(含补偿股 份不足 1 股的剩余对价部分及应补偿股份对应的现金股利)。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事 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请将该业绩承诺补偿及后续事 宜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的专项审核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补偿期届满标的 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 6、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8 年业绩承诺完成事项之核查意见。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