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5
证券代码:002530 独立董事意见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金财
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及审
慎讨论,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报
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亦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方面完全符合各项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有损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今后应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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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算方法、过程和履行的程序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关于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暨实施期限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和长远发展规划;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范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暨延期事项。
(五)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
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其获得发展所需资金,
风险可控,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陈丽花、季小琴、夏维剑
2020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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