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0 独立董事意见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审慎讨论,我们就公司聘任王金珂先生为副总经理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经审阅王金珂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经了解王金珂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 位的职责要求。 综上,同意聘任王金珂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陈丽花、季小琴、夏维剑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