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互联”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 定,对金财互联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徐 正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34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349,44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 套资金,分别由朱文明、束昱辉、民生方欣1号计划、谢兵及徐锦宏以现金按16.14 元/股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61.60元,扣除公司依据财务顾问协议 应支付给浙商证券的财务顾问费用(含税)21,2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余额 为1,178,799,961.60元,于2016年11月2日全部存入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 行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户3209820521010000040819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财务顾问费、律师费、会 计 师 费 及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33,672,397.97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166,327,563.63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3日 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 第6131号《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资确认。扣除发行费增值 税2,020,343.88元,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1,164,307,219.75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 2021 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164,307,219.7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218,618,463.56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 933,593,555.64 本年度金额 285,024,907.92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54,311,243.81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0,151,598.45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 19,361,977.17 本年度金额 789,621.28 加: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持有至到期赎 34,159,645.36 回收益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分别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2016年11月22日,公司与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作为 共同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方,分别 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用于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及企业大数据创新服 务平台建设、补充方欣科技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向方欣科技增资 600,000,000.00 元 用 于 项 目 实 施 。 公 司 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 汇 出 资 金 500,000,000.00元至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专户 3209820521010000103859中,汇出资金100,000,000.00元至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 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募集资金项目专户698965622中;2017年1月22日,公司与方欣 科技作为共同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 方,分别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 南沙分行就此二账户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方欣科技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00.00元投资其子公司金财互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数 据”)。方欣科技于2017年5月10日至5月17日期间合计汇出资金100,000,000.00 元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82110154800001748中。2017 年5月26日,公司与方欣科技、金财数据作为共同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 元增资方欣科技,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至11月3日共汇出200,000,000.00元至方 欣科技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募集资金项目专户698965622中。 结合该账户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该专户已于2018年11月21日完成销户,该专户 余额266,743.18元于同日转入方欣科技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3209820521010000103859中。公司、方欣科技与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签 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00.00 元增资方欣科技,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汇出160,000,000.00元至方欣科技江苏 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专户3209820521010000103859中。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方欣科技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904657210910。方欣科技 于2018年7月5日至7月12日期间合计汇出110,000,000.00元至上述专户中,公司 于2018年8月3日与方欣科技作为共同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全部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独立财务顾问寄送对账单, 公司授权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采取现 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公司、方欣科 技或金财数据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专户银行签 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 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名称 银行名称 于 2021 年 5 月 3209820521010000101735 0.00 14 日销户 金财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 于 2021 年 5 月 3209820521010000101726 0.00 互联 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日销户 控股 于 2021 年 5 月 3209820521010000040819 0.00 股份 14 日销户 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于 2021 年 5 月 512904957110402 0.00 公司 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19 日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于 2021 年 5 月 8110501012600595254 0.00 司大丰支行 11 日销户 方欣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 于 2021 年 5 月 3209820521010000103859 0.00 科技 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日销户 有限 中国民生银行广东 于 2018 年 11 月 698965622 0.00 公司 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21 日销户 开户 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名称 银行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 于 2021 年 7 月 82110154800001748 0.00 州东湖支行 12 日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于 2021 年 7 月 120904657210910 0.00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12 日销户 本次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0.00 - 2021年度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789,621.28元,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持有至到期赎回收益346,619.18 元 ; 支 出 金 额 285,024,907.92 元 , 其 中 募 集 资 金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金 额 230,713,664.11元,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4,311,243.81 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 20,151,598.45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持有至 到期赎回收益(扣除理财收益缴纳的税费)累计34,159,645.36元;募集资金项 目 累 计 支 出 金 额 619,286,297.49 元 ,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金 额 545,020,922.26 元 , 募 集 资 金 利 息 及 理 财 收 益 累 计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金 额 54,311,243.8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公司、方欣科 技或金财数据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专户银行签 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285,024,907.92 元,包含募集资金 230,713,664.11 元,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54,311,243.81 元,均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方欣科技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方欣科技预先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2,481.42 万元,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 换专项审核报告》(众会字(2017)第 3306 号)审验确认。2017 年 4 月 24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 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 金总额为 2,481.42 万元。2017 年 4 月 27 日至 4 月 28 日,方欣科技从募集资金 专户中置换转出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 2,481.42 万元,前期置换转出没有发生 违规操作。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配套资金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 下: 产品 投资金额 产品 预期年化 到期收益 产品名称 受托机构 类型 (万元) 有效期 收益率 (万元)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 保本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0/12/24- 02381期人民币结 5,200 2.70% 12.31 动收益 公司大丰支行 2021/1/25 构性存款产品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 保本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1/2/1- 02968期人民币结 5,200 2.50% 8.90 动收益 公司大丰支行 2021/2/26 构性存款产品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 保本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1/2/27- 03323期人民币结 5,200 2.95% 13.45 动收益 公司大丰支行 2021/3/31 构性存款产品 合计 34.66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原预算 5,000 万元,实际在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过程 中,各相关方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结合市场 行情,最终确定支付财务顾问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3,367.24 万元,缴纳发行费增值税 202.04 万元,以上费用从“支付本次交易的 相关税费”项目中列支 3,569.28 万元,与原预算的 5,000.00 万元相比,形成了 1,430.72 万元的资金节余。 2020 年 5 月 19 日,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募集资金项目 节余资金 1,430.72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2021 年 4 月 6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余款及利息、理财收益合计 28,502.49 万元转出 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所有募集 资金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后节余”项目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时仅与中介机构达成了中介机构相关费用的计 费原则与框架,未有具体的金额,因此当时确定的“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 也只是估算的大致金额。实际在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过程中,各相关方从项目 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结合市场行情,最终确定支付 财务顾问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3,367.24 万元,缴纳发行 费增值税 202.04 万元。以上费用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项目中列支 3,569.28 万元,与重组报告书预算的 5,000.00 万元相比,形成了 1,430.72 万 元的资金节余。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需要,公司将募投项目“支 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430.72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已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等指定媒体,具体披露情况为:2020 年 4 月 28 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 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2020 年 5 月 20 日《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41)。 2、“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项目和“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项目 一方面,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5G 等技术的成熟应用以及外部环境的变 化,智慧财税服务的业务模式也在发生转变,新冠疫情的出现更是起到加速的作 用,各行业的服务模式都在由线下转线上,或转为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对客户的服务逐渐全面线上化。另一方面,国家对大数据行业的监管政策不断加 强导致业务不确定性。随着中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 法规的出台,强化监管与隐私保护已经是大数据行业所面临的局面,企业财税信 息数据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此外,传统基于线下的连接、触达、协同等商务方 式受疫情影响加速转为互联网纯线上方式,从而极大推动了互联网领域的各类公 共服务,企业的推广运营基本不再需要自建基于流媒体支撑的展示系统。 综上,鉴于目前行业监管政策及技术环境的不断变化,“智慧财税服务互联 平台”项目和“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的可行性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决 定终止上述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已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具体披露情况为:2021 年 3 月 19 日《关于终止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2021 年 4 月 7 日《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 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2)第 02722 号),鉴证意 见为:我们认为,金财互联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 编制,反映了金财互联公司 2021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金财互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股东利益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陆文昶 周 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 附表 1: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6,430.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071.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3,071.3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4,502.09 116,430.72 (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0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 是 55,000.00 47,454.94 - 47,454.94 100% 2021.12.31 -15,743.67 不适用 是 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 是 30,000.00 14,473.69 - 14,473.69 100% 2021.12.31 -284.98 不适用 是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否 30,000.00 30,000.00 - 30,000.00 100% 2017.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 是 1,430.72 0.00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后结余 补充流动资金 是 0.00 1,430.72 - 1,430.72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 是 0.00 23,071.37 23,071.37 23,071.37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6,430.72 116,430.72 23,071.37 116,430.72 -16,028.65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16,430.72 116,430.72 23,071.37 116,430.72 -16,028.65 报告期内,方欣科技按照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进展为: 1、“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额 55,000 万元,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为 0.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 47,454.9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投资进度为 100%。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期内实现收益-15,743.67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收益-14,343.14 万元。 2、“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额 30,000 万元,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为 0.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 14,473.69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投资进度为 100%。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期内实现收益-284.98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收益 994.20 万元。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5G 等技术的成熟应用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业务模式也在发生转变, 新冠疫情的出现更是起到加速的作用,各行业的服务模式都在由线下转线上,或转为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对客户的服务逐渐全面线上 化;另一方面,国家对大数据行业的监管政策不断加强导致业务不确定性。随着中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 出台,强化监管与隐私保护已经是大数据行业所面临的局面,企业财税信息数据安全的要求起来越高;此外,传统基于线下的连接、触达、协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同等商务方式受疫情影响加速转为互联网纯线上方式,从而极大推动了互联网领域的各类公共服务,企业的推广运营基本不再需要自建基于流 媒体支撑的展示系统。综上,鉴于目前行业监管政策及技术环境的不断变化,“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项目和“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 项目的可行性发生较大变化。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到位前,方欣科技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方欣科技预先以自有资 金投入金额 2,481.42 万元,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众会字(2017)第 3306 号)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验确认。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481.42 万元。2017 年 4 月 27 日至 4 月 28 日,方欣科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转出前期 以自有资金投入的 2,481.42 万元,前期置换转出没有发生违规操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时仅与中介机构达成了中介机构相关费用的计费原则与框架,未有具体的金额,因此当时确定的“支付本次交易的 相关税费”也只是估算的大致金额。实际在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过程中,各相关方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 结合市场行情,最终确定支付财务顾问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3,367.24 万元,缴纳发行费增值税 202.04 万元。以上费用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项目中列支 3,569.28 万元,与重组报告书预算的 5,000.00 万元相比,形成了 1,430.72 万元的资金节余。 2020 年 5 月 19 日,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募 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 1,430.72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包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累计补充流动资金的 5,431.12 万元。 附件 2: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原承诺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入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 行性是否发生重 目 募集资金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2) 度(%)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益 效益 大变化 支付本次交易的 补充流动资金 1,430.72 - 1,430.72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相关税费后节余 智慧财税服务互 补充流动资金 7,545.06 7,545.06 7,545.06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联平台 企业大数据创新 补充流动资金 15,526.31 15,526.31 15,526.31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服务平台 合计 - 24,502.09 23,071.37 24,502.09 - - - - - 1、“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后节余”项目变更原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时仅与中介机构达 成了中介机构相关费用的计费原则与框架,未有具体的金额,因此当时确定的“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 也只是估算的大致金额。实际在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过程中,各相关方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 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结合市场行情,最终确定支付财务顾问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 计 3,367.24 万元,缴纳发行费增值税 202.04 万元。以上费用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项目中列支 3,569.28 万元,与重组报告书预算的 5,000.00 万元相比,形成了 1,430.72 万元的资金节余。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需要,公司将募投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 (分具体项目) 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430.72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具体披露情况为:2020 年 4 月 28 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2020 年 5 月 20 日《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41)。 2、“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 项目和“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项目变更原因:一方面,随着人 工智能、区块链、5G 等技术的成熟应用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智慧财税服务的业务模式也在发生转变, 新冠疫情的出现更是起到加速的作用,各行业的服务模式都在由线下转线上,或转为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对客户的服务逐渐全面线上化。另一方面,国家对大数据行业的监管政策不断加强导致业务不确 定性。随着中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出台,强化监管与隐私 保护已经是大数据行业所面临的局面,企业财税信息数据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此外,传统基于线下的连 接、触达、协同等商务方式受疫情影响加速转为互联网纯线上方式,从而极大推动了互联网领域的各类公 共服务,企业的推广运营基本不再需要自建基于流媒体支撑的展示系统。 综上,鉴于目前行业监管政策及技术环境的不断变化,“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项目和“企业大数 据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的可行性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决定终止上述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2021年4月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具体披露情况为:2021 年3月19日《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2021年4月7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