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5
证券代码:002530 独立董事意见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金财互联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审慎讨论,
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大股东、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大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00 元人民币。
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方面完全符合各项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有损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今后应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
废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
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
准备的计算方法、过程及部分资产报废的履行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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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部分资产报废。
三、对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针对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2 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经分析公司 2022 年度的
财务状况、2023 年内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以及 2023 年度投资计划,我们认为:公司董
事会提议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外部经济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
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
司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公司法人治理活动及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按照
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和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3 年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
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
的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
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
董事,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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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
订的《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对于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标准结合了目前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各岗位
职责要求,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
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及行
业现状,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
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以
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
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同意
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八、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包含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
经营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审议结果,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跃明、张正勇、钱世云
2023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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