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林重: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张复生)2021-04-3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复生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 1-5 月的工作中,本人勤
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的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现
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和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
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任期届满,届满前在会议召开前对议案的相关材
料进行了解,对有疑问的地方及时要求公司管理层补充材料,以便会
议召开时做出准确的判断进行投票。公司所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本人均全部出席了会议,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未发现有损害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的事项决议,因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均投了赞成票,
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出席会议情况表: 单位:次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 1 1 0 0
1
股东大会 1 0 0 2
注:本人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任期届满,因此 5 月 27 日之后的两次股东大会本人无需
参加。
二、2020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会计政策、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变更等重大事项的审议过程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客观、公允、
独立的判断,并发表了专业性独立意见。在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方面起了积极作用。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1 会第二十七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同意
月 23 次(临时)会 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议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同意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 同意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同意
立意见
第 四 届 董 事 2019 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同意
2020 年 4
会 第 二 十 八 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月 29 日
次会议 见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 同意
酬及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非标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募集 同意
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均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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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 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
研和了解,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
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3、本人一直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
议,并以专门委员会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
公司内控。
2020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公司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
交的财务报表的内部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参与了关于 2020 年度与中介机构的沟通见
面会,对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保持与审计会计师的联系
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
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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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作为委员
积极履行委员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等;通过电话、微信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职能得到发挥。
六、其他事项
1、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本人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本人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5、未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在此,本人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
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复生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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