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 林重 公告编号:2021-004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5 日 9: 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 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现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计 22 名,代表股份 308,229,2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478%(本决议公告中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 共计 18 名,代表公司股份 56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5%。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代表股份 307,681,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795%。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计 16 名,代表股份 54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83%。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 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8,070,6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0 股。 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8,070,6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08,070,6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8,070,6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3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8,070,6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8,070,6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与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 308,070,6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0 股。 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与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 566,3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211%;反 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78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关于与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吕江林回避表决; 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关于与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5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 566,3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211%;反 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78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关于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 496,3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646%;反 对 228,6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354%;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398%;反对 228,600 股,占参加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602%;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关于与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 566,3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211%;反 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78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6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8,070,6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 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8,000,6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258%;反对 228,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00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398%;反对 228,600 股,占参 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602%;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8,070,6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7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8,070,6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6,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292%;反对 158,600 股,占参加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0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8,000,6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258%;反对 228,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00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398%;反对 228,600 股,占参 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602%;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继续 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8,000,6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258%;反对 228,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00 股,占参加会议 8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398%;反对 228,600 股,占参 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602%;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听取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耀黎律师、何晶晶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