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2019-02-19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
小板问询函【2019】第 64 号)。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
对函件回复如下:
截止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控股股东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
业控股”)持有公司 182,050,8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5%。其中质押
的股份数为 179,53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8.6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法院冻结 182,050,8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5%。具体说明如下:
1、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如下:
(1)经公司核实,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182,050,800 股是芜湖华
融渝英投资中心申请予以冻结,具体冻结原因如下:
芜湖华融渝英投资中心诉国购投资有限公司(产业控股之控股股东)、国购
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宣城国购广场、袁其福、袁启
宏、胡玉兰逾期未归还本息。标的额本金为 14,798.98 万元,利息约为 1,082.18
万元及律师费保全费等。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
(2)经公司核实,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182,050,800 股是
深圳市前海高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予以冻结,具体冻结原因如下:
深圳市前海高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国购投资有
限公司、淮北国购汽车文化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袁启宏、胡玉兰逾期未支付利
息,宣布借贷期限提前到期,并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标的额本金
9,700.00 万,利息约 694.09 万。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
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等一切正常,上述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未产生任何影响。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已建立健全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运作,与公司股东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及面
向市场自主开发经营的能力。
2、目前,上述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所涉诉讼案件均处于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过
程中,尚未涉及强制过户等事项。此外,公司控股股东产业控股之控股股东国购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购投资”)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应于 2019 年 2 月 1 日支付 2018 年 2 月 2 日至 2019 年 2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及回
售部分。国购投资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时筹措资金用于偿付该期债券的利息及
回售本金。如果公司的控股股东产业控股因前述事项出现股权被拍卖的情况,将
出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除上述说明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说明而未说明的情况。
以上回复,请审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