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19-04-08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9-9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尔特”或“发行人”、“公
司”)公开发行 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司尔转债”,
代码“128064”)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224 号文核
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
承销商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或“联席主承
销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19 年 4 月 3 日的
《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
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关注。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人民币 8 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800 万
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90%:10%。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司尔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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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司尔特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1140 元可转债
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
个申购单位。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538”,
配售简称为“司尔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
量。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718,120,283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
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7,999,859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800 万张的
99.9982%。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
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4、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司尔
发债”,申购代码为“072538”。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
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超出部分申购无效。申购时,投
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
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
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 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8
亿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
额为 2.40 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
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4 日(T-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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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9 年 4 月 8 日(T 日)。
8、本次发行的司尔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司尔转债上
市首日即可交易。
9、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 2019 年 4 月 3 日刊登的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538”,配售
简称为“司尔配债”。认购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缴款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8 日(T 日)。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司尔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4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司尔特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1140 元可转债
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
个申购单位。
若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则可按
其实际有效认购数量获配司尔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
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司
尔配债”的可配余额。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原股东所持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
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
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
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9 年 4 月 8 日(T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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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072538”,申购简称为“司尔发债”。参与本次网
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
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申购无效。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
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
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
券公司代为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
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
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网上投资者在 2019 年 4 月 8 日(T 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申购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4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以
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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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下获配机构投资者后续安排
2019 年 4 月 9 日(T+1 日),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刊登《网上发行中签
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
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
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
达获配及缴款的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
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 2019 年 4 月 10 日(T+2 日)通知收款
银行按原收款路径无息退回。
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若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
资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 2019 年 4 月 10 日(T+2 日)17:00 之前(指
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
银行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深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司尔
转债”字样。例如,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号码为 0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
栏注明:0123456789 司尔转债。补缴申购资金的账户名称须与缴纳申购保证金
的账户名称保持一致。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 2019 年 4 月 10 日(T+2
日)17:00 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
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司尔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全额包销,并由联席主承销
商将有关情况在 2019 年 4 月 12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若有需补缴资金的情形,请投资者将需缴付资金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
户名: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302010129027337785
开户行: 工行合肥四牌楼支行
大额支付行号 102361000015
开户行联系人: 张金波
联系电话: 0551-62668772
四、中止发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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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
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
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
资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
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 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8 亿元,联席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席主承
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2.4
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
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方君
联系电话: 0563-4181590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551-68167151、68167152
联席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 7 层
联系人: 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66578999
发行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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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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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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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