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19)010739 号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对后附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 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贵公司 2018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武汉 2019 年 4 月 24 日 本报告书共 8 页第 1 页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 2015 年 07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79 号文核准,本公司 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6,120,283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9,499,999.84 元,扣除券 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1,971,902.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027,528,097.84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9 月 1 日全部到位,并经众环海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更名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9 月 2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083 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 间 金额(万元) 2015 年 9 月 1 日募集资金总额 106,950.00 减:发行费用 4,197.20 2015 年 9 月 1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2,752.80 加:2015 年度利息收入 125.26 减:2015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7,750.00 减:2015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0,000.00 减:2015 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5,128.06 加:2016 年度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账户金额 30,000.00 加:2016 年度收回上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10,000.00 加:2016 年度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1,726.45 减:2016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9,910.28 减:2016 年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0,000.00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944.23 加:本年度收回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50,000.00 本报告书共 8 页第 2 页 时 间 金额(万元)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1,593.33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7,516.35 减:本年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12,000.00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021.21 加:本年度收回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12,000.0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595.00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5,062.13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6,554.0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 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 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司尔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账号 12176001040166668)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 项账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亳州司尔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 分 行 ( 账 号 12670801040007015 ) 及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亳 州 分 行 ( 账 号 1318061829100019095)开设了 2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临时)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报告书共 8 页第 3 页 公司宣城分公司在中国银行宣城分行营业部(17524187170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宣 城 敬 亭 支 行 ( 12070101040019706 )、 徽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宣 城 分 行 (2610101021000844985)增设了 3 个募集资金账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 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 12670801040007015 1,148.03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 1318061829100019095 381.8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12176001040166668 1,239.22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12176051700000556 6,000.00 定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12176051500000557 6,500.00 定期 中国银行宣城分行营业部 175241871705 150.31 活期 中国银行宣城分行营业部 178250678458 2,000.00 定期 中国银行宣城分行营业部 184250683019 2,000.00 定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敬亭支行 12070101040019706 29.47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敬亭支行 12070151000000345 4,300.00 定期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 2610101021000844985 5.25 活期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 2610120180504155040000997 2,800.00 定期 合计 26,554.08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 敬亭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书共 8 页第 4 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2,752.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62.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238.7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8.9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亳州 90 万吨新型 是 82,183.80 42,183.80 1,667.97 42,272.22 100.21% 2016 年 8 月 1,379.29 否 否 复合肥项目 2、司尔特“O2O”农资 否 20,569.00 20,569.00 3404.7 7,996.27 38.88% 2019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电商服务平台 3、年产 90 万吨新型 否 40,000.00 9,989.46 29,970.27 74.93% 2019 年 12 月 3,787.93 不适用 否 复合肥和年产 25 万 吨硫铁矿制硫酸项 目 合 计 102,752.80 102,752.80 15,062.13 80,238.76 78.09% 5,167.2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亳州 90 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1)公司终止了亳州 90 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实际 目) 建设规模为 60 万吨,故该项目目前产生的效益系 60 万吨产能产生的收益;(2)亳州生产基地面向的亳州和河南等市场 是公司新兴市场,公司市场开拓未达预期,产能需要循序渐进的释放,导致该项目实际产销量未达到预期。 司尔特“O2O”农资电商服务平台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鉴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 仍是线上线下创新型互动发展的方向;终端用户的网购消费习惯尚需一段时间的培养及适应,目前农资电商行业正处在多 样化的探索阶段,为了更加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减少投资风险,降低成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即延 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年产 90 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 25 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 12 个月。截至 目前已完成一期项目,建成年产 30 万吨的新型复合肥产能和年产 25 万吨硫铁矿制。鉴于化肥行业持续复苏,优质复合肥 仍有巨大市场空间;公司现有的宣城、宁国、亳州等三大复合肥基地,已经基本覆盖公司的主要销售区域,公司将结合资 金使用及产品销售情况推进项目的建设,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即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 本报告书共 8 页第 5 页 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亳州“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变更4亿元募集资 金用途为建设宣城 “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25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宣城分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 年 5 月 20 日,公 司将上述资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理财 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期限届满,2016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 (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商业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6年12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 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本报告书共 8 页第 6 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本年度实际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投入金额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1) 金额(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变化 年产 90 万吨新型复 年产 90 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部分子项目 40,000.00 9,989.46 29,970.27 74.93% 2019 年 12 月 3,787.93 不适用 否 合肥和年产 25 万吨 硫铁矿制硫酸项目 合计 40,000.00 9,989.46 29,970.27 74.93% 1、变更年产 90 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子项目的原因 (1)目前亳州生产基地已经建设完成的 20 万吨/年氨酸法转鼓造粒氯基复合肥装置和 40 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新增公司产能 60 万吨/年, 亳州和河南等市场是公司新兴市场,公司产能需要循序渐进的释放,市场有一定的接受过程;且氨酸法转鼓造粒氯基复合肥生产线采用目前国内先进、成熟 的工艺技术,能生产各类生态肥、有无机肥、测土配方肥和缓释肥等系列产品;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生产线采取尿基和销基双塔结构,可以生产氯基、 硝氯基、硝硫基、尿硫基等全系列产品,同时塔体上还设有生产缓控释肥和全水溶肥的专用设施,可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因此公司已经建设完成的 20 万 吨/年氨酸法转鼓造粒氯基复合肥装置和 40 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基本能满足公司皖北、河南等地区目前对公司氯基肥、硝基肥和水溶肥等多 种肥料的需求。 (2)随着公司自有资金项目的增多与发展,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在宣城地区投资建设“年产 90 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 25 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符合公司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 的整体发展规划,为公司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发展空间与环境;其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地处安徽省宣城市,地理位置优越,劳动力充足,资源丰富,交通 及 信 息 披 露 情 况 说 便利,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展;接近公司硫铁主产区及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且随着安徽省宁国市测土配方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公司节约资源、集中管理。 明 (3)本次调整适度募投项目的用途和实施地点,是公司处于总体战略发展考虑,积极应对行业发展新变化而做出的,计划科学调整产能匹配行业发展需求, 如果市场需求变化,也可迅速调整,灵活应对变化。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批程序 2016 年 12 月 5 日、2016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亳州“年产 90 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部分子项目暨“20 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及 10 万吨/年水溶肥装置项目”,并变更 4 亿元募集资金用途为建设宣城 “年产 90 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 25 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宣城分公司。 3、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及 2016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www.cninfo.com.cn 的相 关公告。 年产 90 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 25 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 12 个月。截至目前已 完成一期项目,建成年产 30 万吨的新型复合肥产能和年产 25 万吨硫铁矿制。鉴于化肥行业持续复苏,优质复合肥仍有巨大市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空间;公司现有的宣城、宁国、亳州等三大复合肥基地,已经基本覆盖公司的主要销售区域,公司将结合资金使用及产品销售情 况推进项目的建设,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即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报告书共 8 页第 7 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 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司尔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 对司尔特董事会披露的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本报告书共 8 页第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