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1-37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放弃表决权的 81,951,500 股和金国清先 生放弃表决权的 24,560,000 股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交易时间,即上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国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82,259,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9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82,050,8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08,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08,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4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08,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4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吴启迪、张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简历 牛浩哲先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工商管理学学 士,金融学硕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员、审计助理及审计经理,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平台公司副总经理、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目前担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咨询总监及授薪合伙人。 牛浩哲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 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