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规定,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本次聘任人员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
2、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赵宏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吴昌昊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袁天荣
罗忆松
牛浩哲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