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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牛浩哲)2022-04-2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牛浩哲)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我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1 年工作中,勤勉尽责,忠
 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及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会议 5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5 次,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2021-5-19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临时)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2021-7-28                          关于提前赎回“司尔转债”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临时)会议

                                   1、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2021-8-9                           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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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检查,与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我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牵头、参与了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按照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公司与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航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事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赎回“司尔转
债”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议;同时考察了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董事的选举和高管的聘
任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
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
益。
    (二)监督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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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六、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证监会、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深
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
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在此表示感谢。
    七、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niuhaozhebj@zszhmazars.cn。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牛浩哲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