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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董事会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2-04-19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2-10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1]22号文件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0万股,
发行价格每股37元,募集资金总额62,1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19.10万元
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57,340.90万元。扣除计划募集资金16,898.92万元,超募
40,441.98万元。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招股说明书》披露:如果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需
求,剩余资金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截止目前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938.97
万元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在建。

    2、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期限为 6 个月,自 2011 年 3 月 21 日至 2011 年 9 月 20 日。期限到期后,因公司
实际经营中获得的自有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
募资金并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使用,涉及的募集资金 2,000 万元仍在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中存储。
    三、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为满足公司强夯地基处理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开展桩基、土石方工程等业务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为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
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
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况
    本次将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的相关规定。在本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经
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提高募
集资金效益的原则出发,既能使公司有效的发展,又有利于公司股东的效益最大化,
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化岩土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20%;本次募
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