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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独立董事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12-07-18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2 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次临时会
议于 2012 年 7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的议案。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1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兼顾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
意公司制定的 201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将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
报,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未来盈利规
模、资金需求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重视
现金分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请董事会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青、江华、孙奇




                                                201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