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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2-08-14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
担保等情况。
    2、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
担保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方面完全符合通知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公司今后应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签字):




        周青                江华                孙奇


                                                            2012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