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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2-11-01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
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原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原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
额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后6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
披露。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周青    江华   孙奇




                                                       201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