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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012-12-19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 201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审国际”)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近日收到中审国际华
西分公司的函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的说明,
2012 年 11 月致同吸收合并中审国际华西分公司,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后,中审国际华西分公司沿用致同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资格等全部资质,原中审国际华西分公司的所有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
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将转由致同承办。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听取公司的相关说明后,对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
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专业能力以及审计职业道德上能保证
审计报告的质量,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
续性、稳定性和工作的相互衔接,我们一致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建议支付审计报酬仍为人民币 30 万元。


    独立董事:周青    江华    孙奇




                                                          2012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