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强夯机等施工机械设备事项的保荐意见2013-03-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强夯机等施工机械设备事项的保荐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
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强夯机等施工
机械设备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强
夯机等施工机械设备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购置强夯机等
施工机械设备,以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提高公司业务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独立董事
发表了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二、本次拟购买设备的基本情况
                                                                合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万元)
      强夯机                 套                10               3,100
     旋挖钻机                台                2                1,500
      挖掘机                 台                2                 230
      推土机                 台                2                 170
       合计                                                     5,000


    三、资金筹措和实施期限
    资金来源为超募资金。预计实施期限为一年。
    四、本次拟购买设备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强夯业务及相关业务快速增长,公司原募投项目购置的强夯机设备产
能逐渐发挥,但仍不能满足项目对强夯及相关岩土工程设备数量需求。此次购置,
将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提高公司业务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满足产能需求。
    五、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强夯机等施工机械设备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
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部分超募
资金购置强夯机等施工机械设备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1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强夯机等施工机械设备事项的保荐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建军                胡连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 1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