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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3-08-13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 5,000 万
元)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签字):




        周青                 江华             孙奇


                                                          2013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