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书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董事会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材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 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经充分沟通后,现就公司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方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周青 江华 孙奇 2014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