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201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4-03-26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化岩土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连生                      联系电话:18611644762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建军                      联系电话:1861170555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保荐代表人对公司 2012 年度股东
                                             大会、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至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至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材
                                             料及相关公告文件和对发行人其他信息披
                                             露文件均进行了认真审阅,未发现异常情
                                             况。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013 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公司
                                            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
                                                公司将上述相关会议议题和内容均通
                                            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以现场方式列
                                            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013 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公司
                                            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
                                                公司将上述相关会议议题和内容均通
                                            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以现场或电话会
                                            议方式列席了上述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013 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公司
                                            共召开了 7 次监事会。
                                                公司将上述相关会议议题和内容均通
                                            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以现场或电话会
                                            议方式列席了上述会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未发现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表非同意意见的情
                                            形。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2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3 年 12 月 2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律体系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无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延炜以及股东梁富华、李

鸿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
                                                            是             无
2.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

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是             无
3.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各自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

股 份 数 量 占 其持 有 本 公司 股 份 总 数 的比 例 不超过

50%。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建军                胡连生


                                                2014 年 3 月 19 日




                                  保荐机构公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1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