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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15-08-27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较好的执行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 45,968.84 万元,全部为对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除此之
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况,无任何形式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
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周青                江华                孙奇


                                                            2015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