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2015-12-24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吴延炜             梁富华            宋伟民                   刘忠池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亚凌             张 强              周   青                 江 华




 _____________

    孙   奇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2,700.00 万股

    2、发行价格:5.8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73,787.00 万元

    4、募集资金净额:72,787.00 万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2,700.00 万股,将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5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3
                                                                目 录
特别提示 ....................................................................................................................... 3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3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 3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公司基本情况.......................................................................................................................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概况....................................................................................................................... 8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 9

   五、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0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 15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 1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8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

   一、主要财务资料..................................................................................................................... 21

   二、盈利能力分析..................................................................................................................... 22

   三、财务状况分析..................................................................................................................... 23

   四、现金流量分析..................................................................................................................... 24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26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6

   二、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6

   三、上市推荐意见..................................................................................................................... 27

第五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 28
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4

   一、备查文件............................................................................................................................. 34

   二、查询地点............................................................................................................................. 34
三、查询时间............................................................................................................................. 34




                                                                   5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
                           指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岩土
银华资本                   指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国开泰富                   指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海通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9 月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本报告书                   指
                                告暨上市公告书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Zhonghua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Co.,Ltd.
注册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 13 号
法定代表人           梁富华
成立时间             2001 年 12 月 6 日
注册资本             103,8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011449568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化岩土
股票代码             002542
联系电话             010-61271947
传真                 010-61271705
邮政编码             102600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cge.com.cn
电子信箱             cge@cge.com.cn
                     工业、交通与民用各类建筑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地基与基础
                     工程的施工;特种专业工程施工;土石方施工;深基坑支护方案的施
                     工;岩土工程质量检测与评价;岩土工程新技术与设备的开发研制;
经营范围
                     岩土工程技术咨询;普通货运;工程机械零售;设备租赁。承包与公
                     司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
                     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程序:

       1、2015 年 3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5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7
    3、2015 年 9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4、2015 年 9 月 23 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通过了中化岩土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请;

    5、2015 年 10 月 28 日,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41 号),核准了中化岩土本次非公开
发行;

    6、2015 年 12 月 14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
报字(2015)第 3968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
海通证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
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73,787.00 万元。

    2015 年 12 月 14 日,海通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1,000.00 万元后的资金 72,787.00 万元汇入发行人开设的人民币指定账户(其中,
建设银行北京黄亦路支行,账号为 11050184800000000054 的账户 17,022.62 万元;
南京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为 05060120060000713 的账户 11,059.00 万元;
北京银行东升科技园支行,账号为 20000030232300008549786 的账户 44,705.38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 510ZC0626
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14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
股款人民币 72,787.00 万元(已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股本
12,700.00 万元,资本公积 60,087.00 万元。

    7、201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 12,700.00 万股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该限售期从上市首日起计
算,上市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

    三、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8
    2、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股票面值:1 元。

    4、发行数量:12,700.00 万股。

    5、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3 月 3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1.67 元/股。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即以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1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实
施完毕。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为 5.81 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5.81 元/股,与发行底价即 5.81 元/股,比
率为 1;发行价格与发送《缴款通知书》(2015 年 12 月 10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3.51 元/股的比率为 43.00%。

    6、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73,787.00
万元。发行费用共计 1,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787.00
万元。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341号文核
准,中化岩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2,700.00万股新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原定为吴延炜、梁富华、宋伟民、刘忠池、
银华资本和国开泰富。

    2015年9月10日公司与国开泰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
议》,国开泰富不再参与认购此次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吴延炜、梁富华、宋伟民、刘忠
                                     9
池和银华资本。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通过传真方式或邮件
方式向本次发行对象发出认购及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对象在收到认购及缴款通
知书后以传真方式或邮件方式向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回执认购对象确
认单,最终认购股数为 12,700.00 万股。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    认购股数      占发行后总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万股)      股本比例
 1     吴延炜                          5.81       4,668     803.4424         0.69%
 2     梁富华                          5.81       2,905     500.0000         0.43%
 3     宋伟民                          5.81       1,743     300.0000         0.26%
 4     刘忠池                          5.81       1,743     300.0000         0.26%
 5     银华资本                        5.81      62,728   10,796.5576        9.27%
                    合   计                      73,787   12,700.0000       10.90%

       上述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五、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吴延炜

       吴延炜,董事长,男,195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历任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工程处
主任兼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化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北京中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中化岩土工程(大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化岩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

       吴延炜先生除投资发行人外,持有惟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份和龙泰
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3.85%的股权,除此之外,吴延炜先生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惟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5000 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服务,资产投资;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
                                        10
代理记账等需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
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
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吴延炜先生不参与龙泰九鼎投资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其投资行为属于
财务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经营范围如下: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2、梁富华

    梁富华,董事、总经理,男,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技术员、工程师、经
营部主任、施工处副处长、处长,中化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
理兼市场部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

    3、刘忠池

    刘忠池,董事,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工程师。历任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总工兼项目经理,中铁总
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济师。现任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隧缘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刘忠池先生除投资发行人外,持有上海技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5%的股权。

    4、宋伟民

    宋伟民,董事,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
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强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上海
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新强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强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土木工
程学会隧道及地下工程分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上海市嘉定区政协第五届委员。

    宋伟民先生除投资发行人外,持有上海挚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9.17%
的股权。

    5、银华资本

                                   11
    企业名称: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2013 年 3 月 11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1 号 3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立新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本次发行对象银华资本设立银华资本-民生银行-定增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银华资本-民生银行-定增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银华资本-民生银行-定增 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已按《证券投资基金法》、《基
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完成上述资管产品备案
事宜;其余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定义的“私募基金”,不适用《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其认购的股份,且在上述锁定期内,认购对象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不接受其设立的银华资本-民生银行-定增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银华
资本-民生银行-定增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银华资本-民生银行-定增 3 号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关于转让其持有相关份额的申请。

    除吴延炜、梁富华、宋伟民和刘忠池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直接参与认购,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强、李学洪、王锡良、刘悦等 4 人通过银华资
本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间接参与认购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
的其他关联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办本次发行业务的保荐机
构、律师、审计机构,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其他方
式间接参与认购。


                                    12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吴延炜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富华系公司董事、总
经理,宋伟民、刘忠池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强、李学
洪、王锡良、刘悦等 4 人通过银华资本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间接参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认购,发行对象全部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
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对象之吴延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伟民、刘忠池系公
司董事。金晓英为宋伟民之配偶,上海挚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宋伟民
及其配偶金晓英分别持有 39.17%、4.76%出资额的企业。谷丽为刘忠池之配偶,
上海隧缘投资有限公司为刘忠池的配偶谷丽控制的企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上述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无。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接受担保

    A、2014 年

                                                                      单位:万元
                                           担保的主债                    是否履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担保方式
                                           务最高额度                    行完毕
吴延炜     发行人   建设银行北京大兴支行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是
吴延炜     发行人   建设银行北京大兴支行      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是
刘忠池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是
刘忠池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570.00      存单质押        是
刘忠池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760.00      存单质押        是
刘忠池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760.00      存单质押        是
刘忠池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950.00      存单质押        是
刘忠池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950.00      存单质押        是
刘忠池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95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38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475.00      存单质押        是
                                     13
谷丽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475.00      存单质押     是
刘忠池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475.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57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76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760.00      存单质押     是
刘忠池   上海远方     交通银行上海闸北分行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是
刘忠池   上海远方     交通银行上海闸北分行          7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刘忠池   上海远方     交通银行上海闸北分行          8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是
                                                                连带责任保
刘忠池   上海远方     交通银行上海闸北分行          700.00    证、土地使用   是
                                                                  权抵押
谷丽     上海远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20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30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20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30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20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30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30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30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30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30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20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100.00      存单质押     是
谷丽     上海远方     上海农商银行虹口支行          350.00      存单质押     是
                    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
刘忠池   上海远方                                  1,2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是
                                司
                                               FL2013-030
                                               026 号《融资
刘忠池   上海远方     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   否
                                               租赁合同》
                                               之履行
                                               LB2013-030
                                               079 号《回租
刘忠池   上海远方     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   否
                                               租赁合同》
                                               之履行
宋伟民   上海强劲       平安银行上海分行           4,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金晓英   上海强劲       平安银行上海分行           4,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宋伟民   上海强劲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江支行       6,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是
宋伟民   上海强劲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           4,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是
宋伟民
         上海强劲     建设银行上海浦东支行         2,3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是
金晓英
宋伟民   上海强劲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是
宋伟民   上海强劲     交通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6,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是
吴延炜   发行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14
                                 西三环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吴延炜      发行人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北京大兴金星路支行
                       上海嘉定绿缘小贷股份有限                         以房产提供抵
刘忠池   上海远方                                              500.00                        是
                                 公司                                       押担保
刘忠池   上海远方           上海银珏投资有限公司           5,500.00     连带责任担保         是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谷丽    上海远方                                              300.00     存单质押           是
                             公司上海分行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谷丽    上海远方                                              200.00     存单质押           是
                             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宋伟民   上海强劲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是
                                  张江支行
宋伟民   上海强劲                 民生银行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是

    B、2015 年 1-9 月
                                                       担保的主债                          是否履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担保方式
                                                       务最高额度                          行完毕
吴延炜      发行人          建设银行北京大兴支行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谷丽    上海远方           上海农商银行虹口支行               500.00     存单质押           是
宋伟民
         上海强劲               富邦华一银行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金晓英
吴延炜      发行人                民生银行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杨远红      发行人                民生银行                 6,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注:发行人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支付担保费用。


    (2)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付利息            谷丽                 6.74            6.74                  -                   -
其他应付款      隧缘投资                0.00             10.00                  -                   -
其他应付款          宋伟民              40.00           745.94                  -                   -
其他应付款      上海挚同                50.00         1,076.28
             合计                       96.74         1,838.96                  -                   -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
存在其他重大交易,也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5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11 层 1101 室

保荐代表人:岑平一、曾军

项目协办人:利佳

经办人员:刘君、刘瀛瀛

联系电话:010-58067900

联系传真:010-58067832

2、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沈田丰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 15 号国浩律师楼(空勤杭州疗养院内)

经办律师:汪志芳、项也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传    真:0571-85775643

3、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经办会计师:赵奉忠、林文海

联系电话:010-85665588

传    真:010-85665120


                               16
4、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经办会计师:赵奉忠、林文海

联系电话:010-85665588

传    真:010-85665120




                              1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吴延炜                            境内自然人       431,800,000         41.60
 2      刘忠池                            境内自然人        99,579,174          9.59
 3      宋伟民                            境内自然人        96,618,330          9.31
 4      梁富华                            境内自然人        36,400,000          3.51
 5      王锡良                            境内自然人        18,000,000          1.73
 6      王亚凌                            境内自然人        18,000,000          1.7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境内非国有
 7                                                          17,642,106          1.70
        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法人
 8      王秀格                            境内自然人        15,750,000          1.52
 9      杨远红                            境内自然人        15,750,000          1.5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    境内非国有
 10                                                         13,344,833          1.29
        瑞信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法人
                       合     计                           762,884,443         73.50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吴延炜                            境内自然人       439,834,424         37.75
        银华财富资本-民生银行-中化岩土    境内非国有
 2                                                         107,965,576          9.27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
 3      刘忠池                            境内自然人       102,579,174          8.81
 4      宋伟民                            境内自然人        99,618,330          8.55
 5      梁富华                            境内自然人        41,400,000          3.55
 6      王锡良                            境内自然人        18,000,000          1.55
 7      王亚凌                            境内自然人        18,000,000          1.5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境内非国有
 8                                                          17,642,106          1.51
        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法人
 9      王秀格                            境内自然人        15,750,000          1.35
 10     杨远红                            境内自然人        15,750,000          1.35
                        合 计                              876,539,610         75.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8
    1、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679,058,808      65.42%       806,058,808      69.1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58,941,192      34.58%       358,941,192      30.81%
三、股份总数                1,038,000,000      100%       1,165,000,000      100%

   注:本次发行前的数据截止2015年11月30日。


    2、净资产及资产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及股本数量将会增加,资产负债率得到降低,
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3、业务结构

    本次募投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后,对发行人业务结构不产生重大
影响。

    4、公司治理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
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5、高管人员结构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独立性
将不会因此而发生改变。

    6、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
关系情况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增加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19
       7、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 12,700.00 万股,募集资金净额 72,787.00 万元,总股本增加至
116,500.00 万股。以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经模拟计算,本次发行
前后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3.22                        3.7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450                      0.1292

       注 1:基本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除以本次发行前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注 2: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20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资料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计                         360,165.46     303,026.06      101,519.76        93,140.75
其中:流动资产                   236,812.07     200,608.02       69,293.43        69,996.46
      非流动资产                 123,353.39     102,418.04       32,226.34        23,144.29
负债合计                         181,206.86     134,502.62       16,646.74        13,935.24
其中:流动负债                   180,314.13     132,750.93       16,646.74        13,935.24
      非流动负债                     892.73        1,751.7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8,958.60     168,523.44       84,873.02        79,205.5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77,724.56     167,034.02       84,873.02        79,205.51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234.04        1,489.42                 -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27,863.45      120,388.61      50,471.65       45,098.90
其中:营业收入                    127,863.45      120,388.61      50,471.65       45,098.90
营业总成本                        113,750.81      106,058.33      42,612.22       37,750.91
其中:营业成本                     91,972.98       87,420.72      37,296.19       33,181.10
营业利润                           14,457.49       14,752.45       8,234.31        7,401.15
利润总额                           15,063.22       15,028.51       8,220.92        7,402.28
净利润                             13,030.16       13,012.22       7,070.32        6,382.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285.54       13,027.97       7,070.32        6,382.5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96.90     -23,920.29       5,348.26        -4,854.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335.61     -12,108.04     -11,732.26       -13,602.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55.96       16,017.41       -1,403.96       -1,012.70
                                           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76.55          -20,010.91       -7,787.95     -19,469.74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                0.29            0.35           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3                0.29            0.35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2                0.28            0.35           0.32
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5               10.90            8.63           8.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7.36               10.72            8.64           8.35
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8                -0.46           0.27          -0.24
净额(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1.71                3.22            4.24           3.95
资产(元)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明细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0.64           31.77          31.93         -4.72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606.34             251.59           14.15         20.50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0.02            -7.30         -59.47        -14.65
入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91.48            41.46          -2.01          0.5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41
           合     计                     513.83             234.60          -11.38          0.57

    2014 年、2015 年 1-9 月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发行人政府补贴、非流
动资产处置损益等。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收入整体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45,098.90 万元、50,471.65 万元、120,388.61
万元,呈逐年递增趋势,2015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 127,863.45 万元,占
2014 年全年营业收入的 106.21%,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于 2014 年 8 月收购上海强

                                             22
劲、上海远方,新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二)利润整体情况及变化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6,382.58 万元、7,070.32
万元和 13,027.97 万元、13,030.16 万元,2015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占 2014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100.14%,业绩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发行
人募投项目产能逐步实现,公司扩大了市场服务范围,在立足于地基处理工程业
务的同时,深化技术和业务创新,增强市场开发和竞争能力,开拓岩土工程行业
上下游相关业务,实现了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三、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93,140.75 万元、101,519.76 万元、
303,026.06 万元和 360,165.46 万元。发行人资产总额整体呈增长态势,其中 2014
年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增长 198.49%,主要系发行人于 2014 年 8 月实施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强劲 100%股权、上海远方 100%股权,合并报表资产大
幅增加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5.15%、
68.26%、66.20%和 65.75%,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4.85%、
31.74%、33.80%和 34.25%。随着发行人持续扩张生产经营规模、新增固定资产、
加大研发投入、设立公司及兼并收购等,发行人的资产结构总体呈现流动资产占
比下降、非流动资产占比提高的趋势。

    (二)负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13,935.24 万元、16,646.74 万元、
134,502.62 万元和 181,206.8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100%、98.70%和 99.51%,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
1.30%和 0.4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其他应
付款构成发行人负债总额的主要部分。


                                      23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总额逐年递增,主要原因是伴随发行人主营
业务规模扩大,公司经营性负债相应增加,同时,发行人收购上海强劲、上海远
方后,资金需求快速增加,发行人的负债总额呈明显增长趋势。

    (三)偿债能力及经营周转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50.31%,流动比率为 1.31,
速动比率为 0.59。

    2015 年 1-9 月,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为 0.39,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48,存货
周转率为 0.85,发行人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54.56 万元、
5,348.26 万元、-23,920.29 万元和-7,996.90 万元。

    201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增幅,主要是公
司业务规模扩大,收回工程款增加,同时,加大工程款回收力度,收回工程质保
金增加。2014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量净额为-23,920.29 万元,主要是
新开工项目投入增加,工程结算滞后,上海强劲、上海远方新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2015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量净额为-7,996.90 万元,主要是发行人新
开工项目投入增加,工程结算滞后所致。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分别为-13,602.47
万元、-11,732.26 万元、-12,108.04 万元和-32,335.61 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的原因系公司募投项目全面实施,现金
支出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2014 年 8 月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收购上海强劲、上海远方以及对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增加。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12.70 万元、
-1,403.96 万元、16,017.41 万元和 39,155.96 万元。

    2012 年、2013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
分配现金股利。2014 年、2015 年 1-9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量净额分别为

                                     24
16,017.41 万元和 39,155.96 万元,主要是新增银行借款,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强劲、
上海远方及其新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25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
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核准中化岩土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41 号)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和募集资金金额等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核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对象的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
品,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的情形。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结论性意
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授权及核准,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且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符
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已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了备案手续;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分
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及结果符合《管理
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文件
内容和形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文件合法、有效。

     二、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15 年 3 月

    保荐代表人:岑平一、曾军

    保荐期限:保荐期限为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上市
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上市推荐意见

    海通证券认为,中化岩土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愿意推荐中化岩土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27
              第五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12,700.00 万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

    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5 日。




                                    28
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本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利    佳




保荐代表人:

                  岑平一                  曾      军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0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汪志芳




                             项   也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沈田丰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年   月   日




                                   31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中化岩
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
报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赵奉忠                        林文海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徐 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2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中化岩
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
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赵奉忠                        林文海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徐 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

(四)律师工作报告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六)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 13 号

联系人:胡坤

邮编:102600

电话:010-61271947

传真:010-61271705

三、查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34
(本页无正文,为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