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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6-01-04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5-87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5]2341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 12,700.0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5.81 元/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3,78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72,787.00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 510ZC062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丙方”)
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科技
园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统称“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情况
    1、公司在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为 11050184800000000054,截止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专户余额为
170,226,2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在乙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科技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 号 为 20000030232300008549786 ,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14 日 , 专 户 余 额 为
447,053,796.56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在乙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05060120060000713,截止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专户余额为 110,590,003.44 元。该
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
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
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岑平一、曾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乙方
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
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
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