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2016-03-19
关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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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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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16)第 510ZA2066 号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岩土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化岩土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6)第 510ZA1323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要求,中化岩土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中化岩土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占
用资金情况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占用资金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化
岩土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占用资金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化岩土公
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中化岩土公司实施于 2015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占用资
金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15 年度中化岩土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占用资金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
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化岩土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六年三 月十七日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15 年 2015 年度占用累 2015 年度占 2015 年度偿 2015 年期末
占用形 占用性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期初占用 计发生金额(不 用资金的利 还累计发生 占用资金余
成原因 质
联关系 目 资金余额 含利息) 息(如有) 金额 额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 注1
业 - 注2
小计 - -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
业 -
小计 - - - - - - - -
总计 - - - - - - - -
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15 年期 2015 年度往来累 2015 年度往 2015 年度偿 2015 年期末
往来形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初往来资 计发生金额(不 来资金的利 还累计发生 往来资金余
成原因
联关系 目 金余额 含利息) 息(如有) 金额 额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北京中岩工程管
联营企业注 其他应收款 44.00 44.00 借款
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 -
的法人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 -
企业 -
总计 - - - -
44.00 - - - 44.00
本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获第 2 届董事会第 46 次会议批准。
注:北京中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联营企业,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富华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杨远红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银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