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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4-23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6-33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5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
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
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65,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3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65,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47,5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4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4月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12         吴延炜
    2                01*****492         刘忠池
    3                01*****125         宋伟民
    4                08*****198         银华财富资本-民生银行-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                01*****980         梁富华
    6                01*****972         王锡良
    7                01*****654         王亚凌
    8                00*****961         王秀格
    9                01*****568         杨远红
    10               00*****921         柴世忠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4月20日至登记日:2016年4月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29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转增前             本次转增             转增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750,170,202      64.39   375,085,101    1,125,255,303    64.39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20,614,554      18.94   110,307,277      330,921,831    18.94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22,601,754      10.52    61,300,877      183,902,631    10.52
    高管锁定股                     406,953,894      34.93   203,476,947      610,430,841    34.93
二、无限售流通股                   414,829,798      35.61   207,414,899      622,244,697    35.61
三、总股本                        1,165,000,000    100.00   582,500,000    1,747,5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747,50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3 元。
     八、咨询机构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邮编:102600
联系电话:010-61271947      联系传真:010-61271705
联系人:胡坤、王秀格
九、备查文件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