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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核查意见2016-05-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

    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
对《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因筹划重大事项,中化岩土股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开始停牌。本次停牌前
最后一个交易日(2015年12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3.59元/股,停牌前第21
个交易日(2015年11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3.14元/股,该20个交易日内公
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3.42%。


    同期中小板综(399101. SZ)累计涨幅为7.68%,同期建筑业指数(399235.SZ)
累计涨幅为4.55%。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业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在剔除中小板综(399101. SZ)
和建筑业指数(399235.SZ)因素影响后,中化岩土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
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核查意见》
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