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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关于增加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2017-01-05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7-2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
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临时提案
    2017 年 1 月 3 日,公司控股股东吴延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659,751,636
股,持股比例:36.65%)书面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函》,提议在 2017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加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吴延炜先生持有公司 659,751,636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 3%。
    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
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刊登的原通知
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
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 月 16 日~2017 年 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
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人员:
    (1)2017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
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7、列席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 1 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组建企业集团、增加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
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2017 年 1 月 5 日发布于《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
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代理人
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7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 2017 年 1 月 11 日 16:00 前到达
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 13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
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2
       2、投票简称:中化投票
       3、投票时间:2017 年 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
“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组建企业集团、增加经营范围、增加注
   1                                                                     1.00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3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6、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
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准。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 13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102600。
       2、联系电话:86-10-61271947
       3、联系传真:86-10-61271705
       4、联系人:胡坤、王秀格。
       七、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
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控股股东吴延炜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4 日
附件: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
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
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组建企业集团、增加经营范围、增加
   1
           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
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