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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7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7-15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
知以当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7年4月14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
年4月26日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柴世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司
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在公司经营管
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作用;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核查,认为:《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
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完整和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
制目标的达成,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的
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填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8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2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36,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回
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的相关规定,并与公司经
营实际情况、公司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
手续;每个季度结束后,由审计部专项检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按时向公司管
理层和董事会报告专项检查结果,公司募集资金未改变用途,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
违纪使用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
定》,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6 年度,不存在公司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步增长。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