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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04-27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 青

    作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年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汇报如下:
    一、2016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6年,本人认真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4次,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的
情况。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和查检,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
为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对于议案中不妥之处,及时提出个人意见,公司也作出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议
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没
有提出异议。
    二、2016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年度,本人关注公司发展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经董事会
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必要的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
的独立董事意见。这些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6年3月7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事项独立意见》。
    2、2016年3月17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
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16年5月1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意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2016年5月31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
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5、2016年8月8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发表《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16年12月2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发表《关于
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
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对于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
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独立董事在其他三个专门委员会中所占比例均达到
三分之二,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审议专门委员
会提交的议案,2016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的议案》,并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在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出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关心公司发展,促进规范运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行业的发展
态势以及公司发展情况,积极向公司传递行业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深入讨论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策略;另一方面严格履行相应程序,促进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
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2016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
件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
2015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到了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严格控制内幕
信息知情人范围,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证监会和深交所今年新出台的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快速增长,得益于公司坚持以工程服务为核心业务,建议增强国际工程承包
市场开发。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应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尤其应控制新兴行
业投资风险,以保持公司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 zhouqing106@163.com
    独立董事签名:




         周青

    2017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勤勉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2017年4月26日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 华

    作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年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汇报如下:
    一、2016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6年,本人认真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4次,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的
情况。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和查检,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
为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对于议案中不妥之处,及时提出个人意见,公司也作出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议
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没
有提出异议。
    二、2016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年度,本人关注公司发展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经董事会
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必要的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
的独立董事意见。这些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6年3月7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事项独立意见》。
    2、2016年3月17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
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16年5月1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意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2016年5月31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
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5、2016年8月8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发表《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16年12月2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发表《关于
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
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对于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
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独立董事在其他三个专门委员会中所占比例均达到
三分之二,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议了
专门委员会提交的相关议案,201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6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关心公司发展,促进规范运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行业的发展
态势以及公司发展情况,积极向公司传递行业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深入讨论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策略;另一方面严格履行相应程序,促进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
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2016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
件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
2016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到了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严格控制内幕
信息知情人范围,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证监会和深交所今年新出台的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快速增长,得益于公司战略明确立足于工程服务为主业,建议将来开展主业
相关的多元化。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应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尤其应控制新
兴行业投资风险,以保持公司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hua.jiang@kangdalawyers.com
    独立董事签名:




         江华

    2017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勤勉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2017年4月26日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 奇

    作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年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汇报如下:
    一、2016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6年,本人认真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4次,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的
情况。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和查检,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
为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对于议案中不妥之处,及时提出个人意见,公司也作出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议
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没
有提出异议。
    二、2016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年度,本人关注公司发展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经董事会
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必要的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
的独立董事意见。这些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6年3月7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事项独立意见》。
    2、2016年3月17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
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16年5月1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意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2016年5月31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
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5、2016年8月8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发表《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16年12月2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发表《关于
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
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对于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
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独立董事在其他三个专门委员会中所占比例均达到
三分之二,并分别担任三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2016年审计
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及审计过程发现问题进行沟通等方式,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对
公司提请审议公司发展、薪酬调整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委员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关心公司发展,促进规范运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行业的发展
态势以及公司发展情况,积极向公司传递行业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深入讨论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策略;另一方面严格履行相应程序,促进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
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2016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
件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
2016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到了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严格控制内幕
信息知情人范围,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今
年新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掌握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主要规定,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经营稳健,业务定位明确,依据主业向上下游延伸是公司发展的有效途径,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要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持
续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回报。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 sunqi@rhcncpa.com
    独立董事签名:




         孙奇

    2017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勤勉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