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03-29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8-27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岩土”或“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335.76 万元。现将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12 月 25 日《关于核准中化岩土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4 号)核准,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3.66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366.00 万元人民币,扣除券商发行费用 650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71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
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第
510ZC009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签署的《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
金分别用于“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系统项目之设备购置项目”及“浙江安吉通用
航空机场配套产业项目”。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
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截至 2018 年 3 月 26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计人民币 18,335.76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截至 2018 年 3 月   拟用募集资金
序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26 日以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
号                                       资金
                                                     预先投入金额
     香港国际机场第三
1    跑道系统项目之设   49,100 万元   49,100 万元    17,631.53 万元     17,631.53 万元
        备购置项目
     浙江安吉通用航空
2                       17,500 万元   11,266 万元     704.23 万元        704.23 万元
     机场配套产业项目
        合计            66,600 万元   60,366 万元    18,335.76 万元     18,335.76 万元
     为加快项目建设的步伐,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鉴证工作,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 510ZA3036 号《关
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
告》,认为:中化岩土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8 年 3 月 26 日的《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相关方关于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投
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8,335.76 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8,335.76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监督,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335.7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18)第 510ZA3036
号《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
证报告》;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