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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29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 延

    作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8年,本人认真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4次,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报告期内出席公司召开的13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
会的情况。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
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检,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出席董事会会议
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
为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对于议案中不妥之处,及时提出个人意见,公司也作出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议
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没
有提出异议。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关注公司发展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经董事会
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必要的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
的独立董事意见。这些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同
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同意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续聘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
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18年6月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拟
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以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
独立意见》、《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2018年10月2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上,发表《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6、2018年11月19日,发表《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调查的情况
    2018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
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对于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
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独立董事在其他三个专门委员会中所占比例均达到
三分之二,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2018年参与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对公司《定期
报告》等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2018年参与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
《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切实履行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关心公司发展,促进规范运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行业的发展
态势以及公司发展情况,积极向公司传递行业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深入讨论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策略;另一方面严格履行相应程序,促进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
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2018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
件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
2018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到了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严格控制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切实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证监会和深交所今年新出台的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的快速增长,得益于公司明确立足于工程服务为主业的战略,建议将来开展
与主业相关的多元化业务。同时,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应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尤其应控制新兴行业投资风险,以保持公司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yan.zhou@kangdalawyers.com
    独立董事签名:




         周延

    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勤勉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2019年4月25日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童 盼

    作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8年,本人认真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4次,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报告期内出席公司召开的13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
会的情况。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
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检查,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出席董事会会议
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
为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对于议案中不妥之处,及时提出个人意见,公司也作出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议
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没
有提出异议。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关注公司发展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经董事会
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必要的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
的独立董事意见。这些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同
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同意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续聘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
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18年6月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拟
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以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
独立意见》、《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2018年10月2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上,发表《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6、2018年11月19日,发表《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调查的情况
    2018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检查,了
解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关注了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对于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
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独立董事在其他三个专门委员会中所占比例均达到
三分之二。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
员会委员。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2018年参与
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等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的职责。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2018年参与1次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延长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以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战略委员
会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市场形势,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出合理的
建议,积极履行了战略委员会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2018年参与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
《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
员,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提请审议公司发展、薪酬调整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切
实履行了委员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关心公司发展,促进规范运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方面关注行业
的发展态势以及公司发展情况,积极向公司传递行业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深入讨论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策略;另一方面严格履行相应程序,促进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
要求规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2018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
件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
2018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到了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的要求,严格控
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切实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今
年新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掌握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主要规定,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经营稳健,业务定位明确,依据主业向上下游延伸是公司发展的有效途径,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要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持
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回报。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actp@sina.com
    独立董事签名:




         童盼

    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勤勉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2019年4月25日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利坡

    作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8年,本人认真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4次,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报告期内出席公司召开的13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
会的情况。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
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检查,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出席董事会会议
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
为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对于议案中不妥之处,及时提出个人意见,公司也作出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议
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没
有提出异议。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关注公司发展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经董事会
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必要的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
的独立董事意见。这些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同
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同意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续聘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
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18年6月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拟
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以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
独立意见》、《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2018年10月2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上,发表《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6、2018年11月19日,发表《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调查的情况
    2018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
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对于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
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独立董事在其他三个专门委员会中所占比例均达到
三分之二,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了专门委员会提交的议案,2018年战略委员
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以及增加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积极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多方位、多渠道对当前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审慎考察,有效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关心公司发展,促进规范运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方面关注行业
的发展态势以及公司发展情况,积极向公司传递行业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深入讨论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策略;另一方面严格履行相应程序,促进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
要求规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2018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
件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
2018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到了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的要求,严格控
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切实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证监会和深交所今年新出台的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的快速增长,得益于公司坚持以工程服务为核心业务、稳步发展通用航空业
务的战略目标。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应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尤其应控制新
兴行业投资风险,以保持公司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lpsong80@163.com
    独立董事签名:




         宋利坡

    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勤勉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