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9-47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吴延炜董事长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227,973,859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7.804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10,208,94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172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717,764,9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39.6326%。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09,364,5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3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 代表股份 109,053,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2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11,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7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27,958,0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34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27,958,0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34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27,958,0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34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27,958,0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34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7,901,3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1%; 反对 7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292,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7%;反对 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27,958,0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34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7,962,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35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7,938,0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 反对 3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32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3%;反对 3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7,938,0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 反对 3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328,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3%;反对3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7,938,0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 反对 3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328,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3%;反对3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 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27,938,0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 反对 3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32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3%;反对 3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作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4月29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