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已预先对公司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认真审核,现就以上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或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应按照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周延、童盼、宋利坡 2019 年 12 月 31 日